陕西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延安市财政局 2024-07-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JRZC-2024045

二、项目名称:

延安杨家岭革命旧址管理处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雁塔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B座15A室

       被投诉人: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坤岗国际七号楼一单元602室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就“延安杨家岭革命旧址管理处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向本机关提起的投诉,审查后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质疑函质疑了三项问题,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函中明确回复了第一项,针对第二、三项质疑事项的回复含糊笼统。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未提供详细的分项工程清单和具体参数,却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附分项报价表。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未提供详细的分项工程清单和具体参数,评定内容及打分标准设置服务方案75分、磋商报价10分,缺乏合理性。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笼统说明本项目预算金额是依据往年零星维修服务支付总价进行估算,但未提供详细说明具体参考年度以及参考的工程分项清单及工程量。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3、4成立。责令延安杨家岭革命旧址管理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延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延安市财政局

2024 年 0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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